为全面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系统应用,把办好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系统建设工作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光荣使命,作为实践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重要途径,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行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部署要求的具体行动,有效提升我省校园食品安全智慧化监管和社会共治水平,我局结合我省实际,组织起草了《广东省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系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拟以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社厅三部门名义联合印发。现根据立法程序要求,将《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1.电子邮箱:gdsjj_liuying@gd.gov.cn。
2.邮寄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西363号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902房,邮编:510620
3.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20日。
附件:
1.广东省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系统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docx.docx
2.《广东省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系统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