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总局本级食品安全承检机构考核管理办法(试行)》以及相关规定,省市场监管局草拟了《江西省食品安全承检机构考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公众可以在2021年12月1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反馈有关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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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江西省食品安全承检机构考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http://www.songcai1688.net/article/images/2021/11/202111161922358447075.gif)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