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认真组织实施食品监督抽检。本次抽检任务的承检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韶关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本期市本级及省转市级食品监督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酒类等7类食品共12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114批次,不合格8批次(抽检明细详见附件)。其中,合格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25批次、糕点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调味品2批次、肉制品2批次、水产制品2批次、餐饮食品18批次、食用农产品12批次、酒类50批次。不合格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1批次、食用农产品3批次、食用油4批次。不合格问题主要是添加剂、兽药残留、过氧化值、酸价不符合要求等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存在问题
(一)添加剂问题
仁化县晨西早餐店生产的湿面,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兽药残留问题
始兴县钩搭美食店外购的牛蛙、韶关市仁化县满湘楼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外购的牛蛙、仁化县湘府家宴店外购的花甲,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过氧化值问题
乳源瑶族自治县李权榨油厂所生产的花生油,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酸价问题
1.浈江区嘉荣榨油厂所生产的花生油,酸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翁源县成古榨油店、翁源县龙仙镇百胜油店生产的花生油,酸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二、不合格项目分析
1.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对霉菌和酵母菌的抑制能力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能被人体完全吸收,并能抑制人体内多种氧化酶,长期过量摄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会危害人体健康。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防止食品腐败变质超限量使用了该食品添加剂,也可能是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该添加剂含量较高,还可能是在添加过程中未准确计量。
2.恩诺沙星:又名恩氟奎林羧酸,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化学合成广谱抑菌剂,在预防和治疗畜禽的细菌性感染及支原体病方面有良好效果。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规定该类药物在动物肌肉、脂肪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00μg/kg(以恩诺沙星+环丙沙星之和计),在肝脏和肾脏中也有严格的限定。长期摄入喹诺酮类药物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引起轻度胃肠道刺激或不适,头痛、头晕、睡眠不良等症状。本次水产品中检出恩诺沙星,原因可能是在水产养殖时非法使用所致。
3.过氧化值:是表征油脂和脂肪酸等被氧化程度的指标,反映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虽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造成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
4.酸价:是脂肪中游离脂肪酸含量的标志,也是衡量脂肪质量的重来要标志。酸价越小,说明油脂质量越好,新鲜和精炼程度越好,在油脂酸败时会上升,体现变质的程度。当酸价超标时,食物中会产生醛、酮等化学物质,破坏脂溶性维生素。食用这样的油后,人可能出现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食用油酸价超标可能是生产工艺不达标或储藏环境温度过高所致。
三、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1. 市本级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明细表(8批次).xlsx
2. 市本级及省转市级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明细表(114批次).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