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了省级3类食品的监督抽检。为保证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知情权,现将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次抽检3类食品52批次。23批次餐饮食品、4批次速冻食品、24批次糖果制品全部合格,1批次餐饮食品不合格。
一、不合格产品具体信息如下:
宿州市埇桥区石浦渔港海鲜餐厅使用的筷子,规格型号:散装,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纸片法)║检出║不得检出,承检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进行了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
食品抽检不合格-20211020-餐饮食品.xlsx
食品抽检合格-20211020-餐饮食品.xlsx
食品抽检合格-20211020-速冻食品.xlsx
食品抽检合格-20211020-糖果制品.xlsx
不合格项目小知识.doc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