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罐头10批次、蛋制品24批次,均为合格样品;酒类254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蜂产品103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特殊膳食食品3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一)虎林市好万家超市销售的标称哈尔滨市天合酿酒厂生产的火丰红高粱酒(生产日期/批号2016/7/19),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虎林市好万家超市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兴凯湖宏达制酒厂生产的好日子喜酒(白酒)(生产日期/批号2016/10/8),三氯蔗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虎林市百福隆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哈尔滨龙江金福来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北丰丰收小酒(生产日期/批号2017/11/1),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黑龙江省天圣源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天圣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天圣源雪蜜源浆(黑蜂椴树蜜)(生产日期/批号2017/9/12),嗜渗酵母计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五)佳木斯家乐购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青岛君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鳕鱼莲子面片(生产日期/批号2017/10/17),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后续处理情况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对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封存库存、暂停生产和销售、召回、下架等风险防控措施。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依法查处,并向有关部门通报不合格食品情况。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x
附件2: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x
附件3:酒类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xls
附件4:蜂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xls
附件5:特殊膳食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xls
附件6:罐头监督抽检食品合格信息.xls
附件7:酒类监督抽检食品合格信息.xls
附件8:蛋制品监督抽检食品合格信息.xls
附件9:蜂产品监督抽检食品合格信息.xls
附件10:特殊膳食食品监督抽检食品合格信息.xls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