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此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地(州、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落实主体责任,采取封存库存不合格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查找问题原因并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此公告通报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1日
 
 2018年 第44号本次检验项目.doc
 2018年 第44号本次检验项目.doc 2018年 第44号调味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doc
 2018年 第44号调味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doc 2018年 第44号肉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doc
 2018年 第44号肉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doc 2018年 第44号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doc
 2018年 第44号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doc 2018年 第44号调味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doc
 2018年 第44号调味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doc 2018年 第44号肉制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doc
 2018年 第44号肉制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doc 2018年 第44号酒类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doc
 2018年 第44号酒类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doc 2018年 第44号餐饮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doc
 2018年 第44号餐饮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