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警示消费者,切实保证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近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4类食品137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样品13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1。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我局现对2017年兵团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和合格产品信息 (2017年第13期)进行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淀粉及淀粉制品8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餐饮食品28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批次,食用农产品98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第九师一六七团书华商店销售标称乌鲁木齐鑫佳瑞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玉米淀粉,霉菌检出值160cfu/g,比标准规定(不高于100cfu/g)高出0.6倍。检验机构为农业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石河子)。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协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生产环节的不合格产品进行协查,对本次食品监督抽检中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依法处理,并督促经营环节所在地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协调相关部门对经营环节不合格产品进行核查处置,并将核查处置信息向社会公布。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无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外出就餐时最好选择证照齐全并且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为笑脸的餐饮单位进行就餐。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
附件2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71221.xls
附件3 食品抽检合格-20171221.xls
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